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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息县:私自买卖土地违建燃气站 疑官商勾结

2016-11-15 10:41:20 来源:中国聚焦民生网

中国聚焦民生网据千阅新闻网综合讯:2016年11月12日,河南息县白土店乡街村三队一居民打电话告诉千阅新闻网:我们将白土店乡街北一公里处(白岳路)西侧一处违法燃气站举报给信阳市委书记乔新江,乔书记高度重视批示县政府尽快处理。曾批准此燃气站证件的息县副县长李学超引咎离职使我们投诉无门。

村民给我们提供了信阳市民生手机短信得知:8月11日,市委乔新江书记对此问题进行了批示,接到批示后,息县县委书记金平高度重视,安排副县长李学超调查处理,督查局具体督办。

白土店乡街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称:赵庆太和息县县委副县长李学超、白土店乡党委书记胡巍是铁哥们,2013年赵庆太以人民币129600元的价格向白土店街村民李某和周某手中购买逾十亩可耕地,用于建设液化气站,占地面积6000多平米,逾十亩可耕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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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5日,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、准建证等证件的燃气站老板赵庆太将审批材料递交息县政府,息县副县长李学超批示:请县发改委、县安监局依法进行安全评估。

2016年3月8日,白土店乡政府信访材料显示:2013年11月15日、2014年1月7日、2014年1月18日,白土店乡国土资源所、白土店乡城建所先后给赵庆太下发了停工通知书,依法拆除通知书。2014年4月23日,息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(息国土资罚决字【2014】第13-1340号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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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份,息县副县长李学超向信阳市委书记乔新江汇报称:息县未取得土地使用证、准见证进行建筑的不是少数,应由准建部门进行监督。遂请退处理此事。

2016年10月21日,息县县委将处理违法燃气站的具体事情交予息县公共事业管理局,息县副县长李学超不再负责此事。

据媒体报道:息县白土店乡街村三队液化气站距离新农村据点四十米,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、准建证手续,已将《安检达标证明》、《消防安全证明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储运、危险化学品经营、防火防爆资质》以及备案等手续办理完成。

根据国土管理办法规定,土地国有化,公民享有土地使用权;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进行买卖,否则触犯《刑法》第228条之规定,情节严重者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息县副县长李学超、白土店乡党委书记胡巍是否涉嫌官商勾结,仍待纪委调查。

关于此事件,中国聚焦民生网将继续跟进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liehoo.cc/bencandy.php?fid=42&aid=136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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