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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交警查处首起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

2016-02-25 14:42:26 来源:

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和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。2016年2月18日下午,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交管巡防大队针对新学期开学之际,进一步加大校车违法整治力度,成功查获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施行以来全市首起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。

2016年2月18日下午15时20分许,牛某驾驶豫FYY226号小型面包车超员载客行驶至007县道河头斜里村东头时,大队执勤民警陈晓君、刘峰将其查获。经查,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不具备校车资格,驾驶人属于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;驾驶人牛某的准驾车型C1证,属于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;该车核定载客9人,实际载客22人,载客超员14人,超过额定乘员144%,属于严重超员载客。

2016年2月23日,淇滨区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对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,对犯罪嫌疑人牛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,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。

校车的安全问题一直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,今后,大队仍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所有在用接送中小学生、幼儿的车辆的驾驶人、车辆载客人数、运行时间、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的清查力度,严厉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、超速、无牌无证以及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确保辖区学生能安全乘坐校车,高高兴兴上学,平平安安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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