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6日,河南省政府下发的紧急《通知》,明确要求决不允许毁坏麦田问题再次发生,切实保护好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利益,确保社会稳定和谐。《通知》强调,从现在开始到麦收之前,河南任何地方、任何单位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毁将要收割的麦田。对毁麦田事件造成严重后果、影响很坏的,要依照有关法规,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2015年5月,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《关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毁麦事件的紧急通知》,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地加强监管,严格保护耕地,防止毁麦占地、侵害群众权益的情况发生。
《通知》强调,在麦收之前,任何地方、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毁麦施工建设,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,须待小麦收割之后方可进场施工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行动,采取有力措施,彻底排查消除隐患,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。严格执行包片领导分工负责制,包片领导作为所负责区域毁麦占地行为第一责任人,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、政府回报,切实负起监管责任。对已发生的毁麦占地行为,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,在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,严厉查处,一抓到底严格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
近日,本网却接到举报称,宝丰县石桥镇政府却在一纸省文下,大肆毁田十余亩,无证建房谋取私利,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利益。
本网人员调查获知,高铁炉村位于宝丰县石桥镇东北方向约1.5公里,是河南省发改委批复的关于“2013年度北汝河平顶山宝丰段工程”治理规划项目之一。根据治理规划,宝丰县将在高铁炉、何寨村重建2座排涝涵,同时为配合河道治理的需要,邱楼行政村沙疙瘩自然村居民必须进行搬迁安置。接着便有了群众举报的“毁田建房”一事。
据悉,群众的搬迁安置项目主要由宝丰县发改委批复、水利局统筹、移民局和石桥镇政府落实,但在项目具体落实中,石桥镇政府却出了纰漏。
接到改造任务后,石桥镇府决定把搬迁项目的主址选在位于高铁炉小学南边、归属高炉村九组村民的耕地上,占地面积约14.9亩,均为村民合法耕地。据群众反映,镇政府强征土地时正值麦长季节,于是遭到了他们的积极反对,但镇政府依旧一意孤行强制毁青,并按照南水北调相关赔偿办法于2016年元月以4万多元/亩、赔青费1000元/亩的价格对这块耕地进行了强行毁青,并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进行无证建房、谋取私利,村民多次向镇政府反映,均未果。
随后本网人员在项目施工现场看到,成排的楼体已完成地基打桩,楼体建设也完成近半,几架塔吊机矗立其中,大片的黄土裸露,荒芜一片,毫无生机。那么群众反映是否属实呢?为了解事情真相,记者来到了石桥镇政府,该镇宋姓镇长接待了本网人员。
弄清来意后,宋镇长向本网人员出示了一份名为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北汝河治理平顶山宝丰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》及宝丰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北汝河治理宝丰段2013年度工程初步设计征地移民实物指标和安置规划》的函,该文件显示了该工程改造项目的具体细节。但当本网人员问及该项目是否符合村镇总体规划、是否有县住建部门的选址意见书、是否有县政府审批手续、是否有国土部门的土地规划手续时,宋镇长说保管文件的主任不在为由搪塞。
“许多手续都是水利局负责办理的,镇政府只负责落实及协调,上面催得紧,我们也有苦衷。”当提到毁田建房一事,宋镇长如实回答给本网人员。


按政策规定,征地应先告知农民征地情况,组织征地听证会,签订补偿协议,可石桥镇征地毁青项目却并未赋予老百姓任何说话的权利;按政策规定,任何单位组织不得擅自毁青,可石桥镇政府却对此视而不见。借安置群众之名行私利之行,到底是惠民还是毁民?
对此,本网将持续关注,望有关部门能就此时给老百姓一个交代。